[实用新型]一种法律案件分析展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83801.3 | 申请日: | 2017-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499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7 |
发明(设计)人: | 陈松;李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松;李霞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龙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23206 | 代理人: | 高媛 |
地址: | 150001 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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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律案件分析展示装置,包括固定底座、移动轮、支架主体、固定横杆、第一支撑杆、第一展示屏、固定板、定位杆、第二展示屏、第二支撑杆、第三展示屏、第四展示屏和锁紧螺栓,所述第一支撑杆上侧设置有第一展示屏,所述定位杆上设置有第二展示屏,所述第二支撑杆上下两侧分别固定有第三展示屏和第四展示屏,所述第一支撑杆上设置有锁紧螺栓。该法律案件分析展示装置结构简单,方便移动,并且整体结构更加稳固,能够根据使用的方便程度进行调节,方便使用,而且整体结构对称,安装有第一展示屏、第二展示屏、第三展示屏和第四展示屏四个显示屏,能够对多条法律条文同时进行展示并分析,方便快捷,效率更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律 案件 分析 展示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法律案件分析展示装置,包括固定底座(1)、移动轮(2)、支架主体(3)、固定横杆(4)、第一支撑杆(5)、第一展示屏(6)、固定板(7)、定位杆(8)、第二展示屏(9)、第二支撑杆(10)、第三展示屏(11)、第四展示屏(12)和锁紧螺栓(13),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1)底部设置有移动轮(2),所述固定底座(1)上固定有支架主体(3),所述支架主体(3)上固定有固定横杆(4),所述固定横杆(4)左端固定有第一支撑杆(5),所述第一支撑杆(5)上侧设置有第一展示屏(6),所述第一支撑杆(5)下侧固定有固定板(7),所述固定板(7)上设置有定位杆(8),所述定位杆(8)上设置有第二展示屏(9),所述固定横杆(4)右端固定有第二支撑杆(10),所述第二支撑杆(10)上下两侧分别固定有第三展示屏(11)和第四展示屏(12),所述第一支撑杆(5)上设置有锁紧螺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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