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用于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有效
申请号: | 201730220487.9 | 申请日: | 2017-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304432048S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张真;孙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顺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14-03 | 分类号: | 14-03;14-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35 | 代理人: | 崔静 |
地址: | 51806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以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于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通讯,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为收款操作界面。主视图为待收款运单查看界面,在主视图中选择待收款运单后点击“收款”,进入界面变化状态图1,选择支付方式;在界面变化状态图1中点击“微信/支付宝/顺手付”,进入界面变化状态图2,客户扫描界面变化状态图2中的二维码后,进入界面变化状态图3,完成收款。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内容,其余部分为惯常设计。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不涉及设计要点,故省略。6.主视图中的文字“任务数量”仅用于指明显示任务数量的区域,“日期”仅用于指明显示日期的区域,“收件时间段”仅用于指明显示收件时间段的区域,“待收款运单信息及费用”仅用于指明显示待收款运单信息(运单号、付款类型)及费用的区域,“费用明细”仅用于指明显示费用明细的区域,“已选数量”仅用于指明显示已选择的待收款运单的数量的区域。具体的代表任务数量的数字、日期、收件时间段、待收款运单信息及费用、费用明细以及已选数量的信息并非本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界面变化状态图2中的“二维码”仅用于指明显示二维码的区域,具体的二维码样式并非本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界面变化状态图3中的“支付金额”仅用于指明显示支付金额的区域,具体的支付金额信息并非本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手机 图形 用户界面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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