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业银行基于其内部数据挖掘的贷款获客、发放和管理的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71144.0 | 申请日: | 2018-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643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1 |
发明(设计)人: | 陆正来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正来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G06F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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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50012 福建省福州市晋***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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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领域,是商业银行基于其内部数据挖掘的贷款获客、贷款实施和贷后管理的一种方法及系统,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贷款。主要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因此开发的税贷业务存在的贷款获客难、贷后风控难、所依据的税收数据精度、维度和周期有限、贷款对象有限等问题。发明设计了一套贷款管理的方法和系统,贷前,基于商业银行内部数据,分类汇总统计纳税人纳税信息,评估贷款额度;贷中,主动对接有效客户,在获得纳税人户授权查询其他信息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贷款额度并通过线上等渠道发放贷款;贷后,实施以税控贷的贷后风险动态监测。本发明对中小企业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应收尽收均大有裨益。 | ||
搜索关键词: | 内部数据 商业银行 贷款额度 中小企业 国家财政收入 贷款管理 贷款业务 动态监测 汇总统计 纳税信息 税收数据 有效客户 挖掘 风控 税控 维度 发放 查询 授权 分类 管理 评估 渠道 开发 | ||
【主权项】:
1.商业银行基于内部数据,分类汇总纳税人纳税信息;商业银行在为纳税人办理缴税业务时,根据国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应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账户进行核算;据此,商业银行可以开发相应的系统,提取确定账户下的业务流水,按照将交易对手穿透到最终纳税人的原则进行数据清洗,以纳税人为标识,分类汇总统计纳税信息;目前,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纳税人的纳税数据是保密的,商业银行获取这一数据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在纳税人“主动”授权的前提下,商业银行通过税务部门查询纳税人纳税信息;二是纳税人“主动”向商业银行提供纳税数据或资料;上述两种渠道都需要以纳税人的“主动”为前提;商业银行获得纳税人的“主动”成本较高,“主动”的纳税人比例较低;本发明“商业银行基于内部数据,分类汇总纳税人纳税信息”弥补了上述缺陷,实现以较低的成本,掌握所有在本行办理缴税业务的纳税人的完整纳税信息;本发明对商业银行基于内部数据分类汇总纳税人纳税信息这一模式,有权利要求,重在“内部数据”;对具体分类汇总的方法,无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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