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810825852.2 | 申请日: | 2018-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068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韩正昌;马军军;朱家明;黄海峰;陈啸;赵倩;陶志慧;卜旭凌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A62D3/37;A62D3/38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顾进 |
地址: | 210047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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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工艺,通过高温低氧裂解炉,在高温低氧条件下,通过一次溶解、一次脱水、二次溶解、二次脱水、三次溶解、三次脱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可以去除其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同时能够将飞灰中的盐处理,精制,真正实现飞灰的资源化利用。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焚烧 资源 综合利用 处置 工艺 | ||
【主权项】:
1.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飞灰放入温度400‑800℃的高温低氧裂解炉中,保持1‑2h后取出;(2)将(1)中预处理后的飞灰加入酸、增溶剂、絮凝剂和还原剂进行溶解、搅拌,后加入氧化剂二次搅拌,最后固液分离;溶解时按质量算,1份飞灰加入4‑6份水,两次搅拌时间为0.5h‑2h;增溶剂为不溶于水、二噁英类易溶的一类物质,加入量为1%‑3%;絮凝剂用量为0.5%‑1.5%,还原剂包括不仅于还原性的物质;氧化剂加入量为0.5%‑1.5%;固液分离使用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3)将(2)中固液分离出的渣淋洗至达标;滤液经过除重、还原、多相催化氧化,再将滤液回用到(2)中溶解飞灰,实现水的循环使用;除重、还原时间1‑2h,多相催化氧化时间1‑2h;除重药剂为硫化物,使用量为0.3%‑0.8%;还原剂是具有还原性的物质,使用量为0.4%‑0.8%;多相催化氧化是加入1%‑5%的双氧水,臭氧曝气;(4)将(3)的渣继续用纯水溶解后,搅拌0.5h‑1.5h,固液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溶解时按质量算,1份飞灰加入4‑6份水;(5)将(4)中的滤液经过除重、还原、多相催化氧化,然后结晶得到盐和结晶水;除重药剂为硫化物,使用量为0.3%‑0.8%,反应时间1‑2h;还原剂是具有还原性的物质,使用量为0.4%‑0.8%,反应时间1‑2h;多相催化氧化是加入1%‑5%的双氧水,臭氧曝气,时间1.5‑2.5h;(6)将(4)中滤渣按照(4)的步骤再次进行溶解,固液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7)将(6)中的滤液经过除重、还原、多相催化氧化;除重药剂为硫化物,使用量为0.3%‑0.5%,反应时间1‑2h;还原剂是具有还原性的物质,使用量为0.4%‑0.8%,反应时间1‑2h;多相催化氧化是加入1%‑5%的双氧水,臭氧曝气,时间1.5‑2.5h;(8)将(5)中产生的结晶水可循环用于(6)中溶解所需的水,(7)中处理后滤液,可回用于(4)中溶解需要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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