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行车记录仪的举证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51315.2 | 申请日: | 2018-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898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6 |
发明(设计)人: | 成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壹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H04N5/76;H04N21/44;G07C5/0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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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行车记录仪的举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车辆事故举证请求,获取所述车辆事故举证请求中包含的事故信息;获取所述事故信息中的事故发生时间,将所述事故发生时间对应的视频信息作为事故视频信息,并将所述事故视频信息输入至预设识别模型中,得到识别结果;根据所述识别结果,获取所述事故视频信息中符合预设举证规则的各帧目标视频图像;将各帧所述目标视频图像作为举证信息并发送至交通管理平台进行报案。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基于行车记录仪的举证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本发明通过机器学习训练得到预设识别模型,并利用训练的预设识别模型处理事故视频信息,旨在提高举证的便捷性。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信息 预设 行车记录 车辆事故 存储介质 目标视频 事故发生 事故信息 图像 交通管理平台 机器学习 模型处理 便捷性 发送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行车记录仪的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行车记录仪的举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车辆事故举证请求,获取所述车辆事故举证请求中包含的事故信息;获取所述事故信息中的事故发生时间,将所述事故发生时间对应的视频信息作为事故视频信息,并将所述事故视频信息输入至预设识别模型中,得到识别结果;根据所述识别结果,获取所述事故视频信息中符合预设举证规则的各帧目标视频图像;将各帧所述目标视频图像作为举证信息并发送至交通管理平台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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