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信用机制的智能合约医学影像安全共享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336100.6 | 申请日: | 2018-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939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唐欢容;童宁;欧阳建权;曾小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湘潭大学;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6H30/20 | 分类号: | G16H30/20;G06F16/176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4 | 代理人: | 徐楼 |
地址: | 411105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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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基于信用机制的智能合约医学影像安全共享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建立基础网络: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智能合约为底层应用的共享网络2)设立网络节点: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患者在区块链共享网络中设立独立节点3)节点间数据共享:政府部门通过区块链网络节点实时监控医学影像共享的情况,医疗机构节点作为主要管理节点负责医学影像的管理及操作,患者节点可主动管理本人医学影像的共享数据操作。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通过区块链网络技术及智能合约的特点,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增强患者在就诊时的主动性、保护共享过程中患者的隐私安全以及保护和利用医疗资源,有利于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信用 机制 智能 合约 医学影像 安全 共享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信用机制的智能合约医学影像安全共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建立基础网络:基于P2P连接方式,组建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安全共享的区块链网络;2)设立网络节点: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上设立医学影像共享授权机构的医疗机构节点、政府监管部门节点、患者节点;所述医疗机构节点负责对医学影像进行图像管理操作;所述政府监管部门节点负责对所述医疗机构节点的图像管理操作进行监管和备案;所述患者节点用于对医疗机构节点管理患者个人医学影像的操作进行批示;3)节点间数据共享:医疗机构节点和患者节点,通过附带能值模块的智能合约去信任地自动执行共享数据操作;共享数据操作的过程中,所述智能合约为每个节点实时更新节点等级信息,并将等级信息记入区块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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