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820029962.3 | 申请日: | 2018-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919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方世畅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泰美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25;G08B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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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包括执法记录仪,所述执法记录仪上设有摄像头、夜视红外灯、警示灯、警示条、摄像头开关、警示灯开关、麦克风和喇叭,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执法记录仪的正面上端中间处,且与执法记录仪固定连接,该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通过设有的警示灯,能够提高远距离强光闪烁功能,能够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结构简单,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设有的警示条,通过警示条反光,提醒过往的车辆,同样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 ||
搜索关键词: | 执法记录仪 警示功能 警示条 摄像头 人身安全 警示灯 警示 强光 本实用新型 警示灯开关 摄像头开关 执法记录 麦克风 上端 红外灯 远距离 中间处 反光 夜视 喇叭 闪烁 | ||
【主权项】:
1.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包括执法记录仪(1),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1)上设有摄像头(11)、夜视红外灯(12)、警示灯(13)、警示条(14)、摄像头开关(15)、警示灯开关(16)、麦克风(17)和喇叭(18),所述摄像头(11)设置在执法记录仪(1)的正面上端中间处,且与执法记录仪(1)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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