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刑事诉讼法学习装置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820620864.7 申请日: 2018-04-27
公开(公告)号: CN208689788U 公开(公告)日: 2019-04-02
发明(设计)人: 刘海燕;李丽娟 申请(专利权)人: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主分类号: G09B19/00 分类号: G09B19/00;G09F15/00
代理公司: 北京君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66 代理人: 张强
地址: 451150 河南*** 国省代码: 河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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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学习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刑事诉讼法学习装置,包括法律学习板组件、升降支撑架组件、折叠支杆组件和角度调节杆组件,所述法律学习板组件包括学习板本体、左挡板、右挡板、下托板和夹板组件;所述学习板本体的左端和右端分别固定连接左挡板和右挡板,学习板本体的下端固定连接下托板,学习板本体的上端固定连接夹板组件;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可以向法律学习板组件上固定宣传海报或法条等宣传文件,可以通过升降支撑架组件对法律学习板组件上的宣传文件进行高度的调节,可以通过角度调节杆组件对法律学习板组件上的宣传文件的角度进行调节,便于学生观看,且本实用新型还具有便于移动和折叠的优点,结构新颖,实用性强。
搜索关键词: 学习板 学习板本体 本实用新型 学习装置 角度调节杆 升降支撑架 下托板 右挡板 左挡板 法律 宣传 便于移动 夹板组件 连接夹板 上端固定 折叠支杆 组件包括 折叠的 法条 海报 下端 左端 观看 学生
【主权项】:
1.一种刑事诉讼法学习装置,包括法律学习板组件(1)、升降支撑架组件(2)、折叠支杆组件(3)和角度调节杆组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律学习板组件(1)包括学习板本体(1‑1)、左挡板(1‑2)、右挡板(1‑3)、下托板(1‑4)和夹板组件(1‑5);所述学习板本体(1‑1)的左端和右端分别固定连接左挡板(1‑2)和右挡板(1‑3),学习板本体(1‑1)的下端固定连接下托板(1‑4),学习板本体(1‑1)的上端固定连接夹板组件(1‑5);所述升降支撑架组件(2)包括左轴杆(2‑1)、右轴杆(2‑2)、升降联板(2‑3)、底座板(2‑4)、万向移动轮(2‑5)和两个定位螺栓(2‑6);所述左轴杆(2‑1)和右轴杆(2‑2)的底端分别通过螺钉连接在底座板(2‑4)顶端的两侧;所述底座板(2‑4)底端的四角均匀固定连接四个万向移动轮(2‑5);所述升降联板(2‑3)的两端分别间隙配合连接在左轴杆(2‑1)上和右轴杆(2‑2)上;所述升降联板(2‑3)的左端和右端各通过螺纹连接一个定位螺栓(2‑6),两个定位螺栓(2‑6)分别顶在左轴杆(2‑1)上和右轴杆(2‑2)上;所述学习板本体(1‑1)的后侧面的上端固定连接角度调节杆组件(4)的一端,角度调节杆组件(4)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升降联板(2‑3)的后端;所述学习板本体(1‑1)的后侧面的下端固定连接折叠支杆组件(3)的一端,折叠支杆组件(3)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升降联板(2‑3)的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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