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号丢失防止坠毁的无人机保护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10234059.X | 申请日: | 2019-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112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6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经纬润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5/06 | 分类号: | B64D45/06 |
代理公司: | 安徽明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4183 | 代理人: | 陈鹏玮 |
地址: | 2664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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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信号丢失防止坠毁的无人机保护机构,包括无人机本体,无人机本体内腔底端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保护装置,且保护装置分为触发装置和撑开机构,触发装置固定安装在无人机本体内腔的中部,所述触发装置内部的一端与撑开机构的内腔连通,且撑开机构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折叠伞状骨架。该信号丢失防止坠毁的无人机保护机构,通过保护装置的设置,在无人机发生坠落时,可以一阶一阶的伸开保护装置后最终撑开折叠伞状骨架,无论无人机以何种姿态落地,都可以对其形成有效的防护措施,与现有的无人机保护装置相比,防护的效果更好,保护的范围更加全面,以确保无人机因意外坠落时,不会发生损毁的情况。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号 丢失 防止 坠毁 无人机 保护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信号丢失防止坠毁的无人机保护机构,包括无人机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1)内腔底端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保护装置(2),且保护装置(2)分为触发装置(21)和撑开机构(22),所述触发装置(21)固定安装在无人机本体(1)内腔的中部,所述触发装置(21)内部的一端与撑开机构(22)的内腔连通,且撑开机构(22)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折叠伞状骨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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