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税务征管系统及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23359.2 | 申请日: | 2009-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28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8 |
发明(设计)人: | 田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卓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G06Q30/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9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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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基于电子发票的税务征管系统及其方法,该税务征管系统及方法至少需要销售方、购买方、征管方、电子服务方和经办银行这五方的参与,确保了所采集申报税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和时效性;销售方装置、购买方装置、征管方装置、银行接口装置或者其他用户装置通过联接网络与电子服务方装置建立通信连接,也可以在参与方之间直接建立网络连接;可以使各个征管人共享征管信息,从而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此外,由于使用专门的银行接口装置,与经办银行帐户实现联动,确保了征管业务的完整性。 | ||
搜索关键词: | 税务征管系统 银行接口装置 电子服务方装置 购买方装置 销售方装置 征管方装置 电子发票 电子服务 建立通信 税务信息 网络连接 银行帐户 用户装置 直接建立 不对称 参与方 购买方 时效性 销售方 联动 联接 真实性 采集 共享 申报 网络 银行 | ||
【主权项】:
1.税务征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销售方装置,用于生成并发送电子发票及申报税务信息;购买方装置,用于接收、验证、申报销售方的电子发票及申报税务信息;征管方装置,用于在电子服务方设置征管规则,从电子服务方获取征管结果统计信息;电子服务方装置,用于发行电子发票,接收并验证包括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纳税人申报税务信息,根据征收规则计算应税款项,向经办银行发出征管信息,并在接收到成功信息后响应纳税人,完成当次征管;银行接口装置,用于在接收到电子服务方或征管方发送的纳税人征管交易信息后,启动资金结算逻辑,并将结果信息响应电子服务方或征管方;以及初始化网络,用于在销售方装置、购买方装置、征管方装置、电子服务方装置及银行接口装置之间建立并管理安全通道,保证申报税务信息按设定征管时间传输和在传输过程中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完整性;销售方装置、购买方装置、征管方装置、银行接口装置或者其他用户装置通过联接网络与电子服务方装置建立通信连接,也可以在参与方之间直接建立网络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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