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刑事诉讼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594580.4 | 申请日: | 2019-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896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3 |
发明(设计)人: | 姬忠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政法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G09F11/12;G09F11/02 |
代理公司: | 西安铭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23 | 代理人: | 耿路 |
地址: | 25001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刑事诉讼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当脚踩一次脚踩部,便能够使得第一竖直转轴和第二竖直转轴转动一次,从而使得套接在第一竖直转轴和第二竖直转轴上的环形的宣传带自动移动一段距离,从而在箱体的展示窗口上展示出一部分新的法律宣传内容,通过多次不断的用脚踩踏脚踩部,能够不断的循环展示所要设在整个宣传带上的法律宣传内容。本发明通过可靠的机械传动方式能够使群众自己控制所要循环展示的诸多刑事诉讼法律知识,能够有效的提高群众的普法教育,有助于降低犯罪率。本发明内部机械结构简单,工作可靠度高,能够使群众主动的一步步循环更换所要展示的法律内容,便于其自觉主动的去了解、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刑事诉讼 法律知识 推广 宣传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刑事诉讼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带展示窗口(6)的箱体(5),所述箱体(5)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一支撑柱(2)相连,各支撑柱(2)的下端均固定于底座(1)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2)以及底座(1)的内部均为中空结构,支撑柱(2)与箱体(5)以及底座(1)的内部均相通,位于箱体(5)左端的支撑柱(2)内设有第一竖直转轴(30),位于箱体(5)右端的支撑柱(2)内设有第二竖直转轴(3),所述第一竖直转轴(30)和第二竖直转轴(3)之间环绕套接有两端封闭相连的宣传带(4),所述宣传带(4)位于第一竖直转轴(30)和第二竖直转轴(3)之间的部分位于所述箱体(5)内,宣传带(4)的不与第一竖直转轴(30)、第二竖直转轴(3)相接触的面上排布有若干个用于展示不同类别的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展示区(25);所述底座(1)内设有架体(22),架体(22)上设有第一横向转轴(9),第一横向转轴(9)的右端轴连接有第一锥齿轮(7),第一锥齿轮(7)与第二锥齿轮(8)相啮合,第二锥齿轮(8)轴连接于所述第二竖直转轴(3)上,第一横向转轴(9)的左端轴连接有第三锥齿轮(26),第三锥齿轮(26)与第四锥齿轮(27)相啮合,第四锥齿轮(27)轴连接于第二横向转轴(14)上,第二横向转轴(14)上还轴连接有棘轮(13),棘轮(13)设有与其相匹配的用于阻止棘轮(13)顺时针转动的棘爪(12);所述架体(22)上还设有纵向传动杆(16),纵向传动杆(16)位于棘轮(13)的左侧,且纵向传动杆(16)沿其纵向设有多个在纵向传动杆(16)向下运动时能够与棘轮(13)的齿相啮合并拨动棘轮(13)逆时针转动的拨齿(15);纵向传动杆(16)的上端固定有脚踩部(20),脚踩部(20)通过底座(1)上表面所开设的出口伸出所述底座(1),脚踩部(20)下方设有第一复位弹簧(21),当施加在脚踩部(20)上的脚踩力被撤除后,第一复位弹簧(21)能够使脚踩部(20)带动纵向传动杆(16)向上运动并恢复原位置。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政法学院,未经山东政法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910594580.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计算机用的公共智能服务设备
- 下一篇:一种社区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