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警示标识的内窥镜活检钳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67810.1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8468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5 |
发明(设计)人: | 周丽华;罗江山;何明凤;张仁翼;阳运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0/04 | 分类号: | A61B10/04;A61B10/06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2 | 代理人: | 曾克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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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带有警示标识的内窥镜活检钳,包括握持部、操作部、柔性活动部、钳头部,钳头部连接在柔性活动部的远端,柔性活动部外壁设有环形刻度,刻度的数值从柔性活动部的远端到近端依次增大,柔性活动部上设有警示标识,警示标识为不同于柔性活动部的颜色标识,柔性活动部远端的刻度为零,刻度的数值从柔性活动部的远端到近端依次增大,刻度的长度大于警示标识与钳头部之间的距离。本实用新型能够为医护人员快速插入活检钳时提供警示,具有提高活检速度,降低手术时间,减轻患者不适感与痛苦的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警示 标识 内窥镜 活检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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