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监控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31430.9 | 申请日: | 2020-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263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刘源;汪彪;王浦林;蔡文舟;窦川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47;H04N5/2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赵微;朱文杰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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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监控摄像机,包括:第一摄像头模组、第二摄像头模组、处理器和通信模块;第一摄像头模组,采集目标室内空间的第一子空间内的监控对象的第一视频图像数据,并发送给处理器;第二摄像头模组,采集目标室内空间的第二子空间内的监控对象的第二视频图像数据,并发送给处理器;处理器,对第一视频图像数据和第二视频图像数据进行处理,将视频处理结果通过通信模块发送给服务器;第一子空间为目标室内空间中、延监控摄像机的监控方向与监控摄像机的竖直面的距离小于第一设定距离到的室内空间;第二子空间为目标室内空间中、延监控摄像机的监控方向与监控摄像机的竖直面的距离大于或等于第一设定距离的室内空间。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 摄像机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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