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人体静电释放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0614648.9 | 申请日: | 2020-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89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刘学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学强 |
主分类号: | A61N1/14 | 分类号: | A61N1/14 |
代理公司: | 济南旌励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10 | 代理人: | 单玉刚 |
地址: | 257234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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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人体静电释放器,包括箱体、支撑钢板,其特征在于:支撑钢板的外周与箱体内壁的顶侧固定连接,光杆的底面与挡板铰接轴右侧的顶面接触配合,光杆的右侧设有固定安装在箱体内壁后侧的挡块,挡块的底面能够与挡板顶面的右侧接触配合。本实用新型能够做到对操作人员的警示和提醒,并且强迫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人体静电释放器释放静电后才能进入现场,减小了施工风险,增加了施工的安全性。本装置能够使施工人员在行走时踩踏到横板,通过竖板对人进行阻挡,使人仅能够通过按压光杆进行静电释放的同时才能使竖板下落不再对人进行阻拦,避免了未进行人体静电释放就携带静电进入现场,减小了施工时的风险,增加了施工的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警示 功能 人体 静电 释放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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