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持续供压可排屑液压破碎锤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17099.8 | 申请日: | 2020-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042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5/30 | 分类号: | E02F5/30;B08B15/04 |
代理公司: | 浙江专橙律师事务所 33313 | 代理人: | 朱孔妙 |
地址: | 317500 浙江省台州市温***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持续供压可排屑液压破碎锤,包括破碎锤本体,所述破碎锤本体的左侧设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吸泵,所述吸泵的进气口固定连接有连接管一,所述连接管一的底部贯穿控制箱并固定连接有吸尘头,所述吸泵上的出气口固定连接有连接管二,所述控制箱的内壁设有收集箱。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结构之间的配合使用,解决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收集箱在长时间使用后,其内会收集到大量的碎屑,如不及时清理,会影响作业中的正常排屑,而传统的收集箱与连接管之间的拆装不够方便,使得收集箱难以快速的拆卸下来,对其内的碎屑进行集中处理,降低了工作效率,给使用带来不便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持续 供压可排屑 液压 破碎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020717099.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