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通信业务办理用摄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581488.5 | 申请日: | 2020-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4205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1 |
发明(设计)人: | 田树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兆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28 | 分类号: | F16M11/28;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济南恒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91 | 代理人: | 伯朝矩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汉***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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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通信业务办理用摄像系统,包括底座和摄像头本体,底座的一侧滑动连接有传动机构,底座底端的内壁通过带座轴承转动连接有套管,套管的底部固定设有齿轮,齿轮与传动机构啮合连接,底座顶端的内壁卡合连接有卡环,卡环的顶端固定设有卡盖,卡盖与套管的中部转动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通信业务办理用摄像系统,通过设置第一限位条和第二限位条,能够对传动齿条的两端限位,同时便于推拉传动齿条,使传动齿条滑动,传动齿条在滑动的过程中,能够带动齿轮转动,继而能够带动套管转动,摄像头本体能够与套管同步转动,不需要用户坐在特定的位置进行影像采集。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信 业务 办理 摄像 系统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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