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双炸篮的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022747667.1 | 申请日: | 2020-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459556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5 |
发明(设计)人: | 孙一洲;胡杰;周德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曼华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宁波久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99 | 代理人: | 赖泽银;陈超 |
地址: | 3153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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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双炸篮的空气炸锅,包括有壳体、设于壳体内的炸篮,炸篮设置为两个,炸篮包括有第一炸篮和第二炸篮,第一炸篮的容积大于第二炸篮的容积;两个炸篮均包括有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第一本体与第二本体之间可拆卸连接;炸篮上可拆卸连接有若干扩调板,当若干扩调板安装于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之间时,使得炸篮的容积增大。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本方案利用新机械结构,采用大小不同的容积的炸篮,如此,即可有效提高空间利用率,且采用两个炸篮将不同食物分开烘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好的防窜味的作用,且使用方式较灵活和多样化。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双炸篮 空气 炸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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