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伸缩悬浮式管道警示桩有效
申请号: | 202022764026.7 | 申请日: | 202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1549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7 |
发明(设计)人: | 刘华平;刘雪丹;姜兆元;张健;郭安娜;王学志;李春奇;籍凤凯;刘熠蛟;周丹;周旭昭;刘凤霞;张保存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1/18 | 分类号: | G09F21/18;G09F13/20 |
代理公司: | 山东济南齐鲁科技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8 | 代理人: | 曲洋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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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可伸缩悬浮式管道警示桩包括竖直设置的管道警示桩,管道警示桩内开设有管道内腔,所述管道内腔中设有四根牵引杆,四根牵引杆伸出管道内腔的上端共同安装有浮球,每根牵引杆的下端安装限位块,限位块均配合在管道内腔的四角位置处。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上的浮球能跟随液面上涨而同步上移,浮球底部的牵引杆和限位块能起到导向作用,使浮球沿管道警示桩的高度位置上移,起到准确指示管道位置的作用,提高整体运维检修作业的效率,其中管道警示桩上还设有限位插板,对限位块起到阻挡作用,避免浮球与管道警示桩相脱离,管道警示桩上还开设有排水孔和排泥孔,便于在水位下降之后对内部进行泥沙等污物的清理,以延长警示桩的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伸缩 悬浮 管道 警示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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