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无人机的摄像头有效
申请号: | 202022943450.8 | 申请日: | 2020-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5572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徐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响想时代娱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8 | 分类号: | B64D47/08;B64C39/02 |
代理公司: | 合肥国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204 | 代理人: | 戈余丽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无人机的摄像头,包括:无人机本体、摄像机本体、“L”型转动件、第一转轴、转动连接件、第二转轴、升缩杆;摄像机本体设置在“L”型转动件的端部,“L”型转动件通过第一转轴转动设置在无人机本体的内底部,转动连接件固定在“L”型转动件的底部第二转轴固定连接升缩杆的伸缩端,升缩杆转动设置在无人机本体内;在无人机本体的底部开设有贯穿长孔,“L”型转动件带动摄像机本体转动至无人机本体外或转动至无人机本体内。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应用于无人机的摄像机,当无人机准备降落时,可以将摄像机本体转动至无人机本体内,可以避免摄像机本体直接接触地面,进而降低了摄像机本体的损坏的可能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于 无人机 摄像头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响想时代娱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未经响想时代娱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022943450.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