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带侵权证据对比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有效
申请号: | 202030802197.7 | 申请日: | 202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306289527S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邓丹云;苏映霞;胡剑敏;谢巧明;朱佩佩;方学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互联网法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14-04 | 分类号: | 14-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德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81 | 代理人: | 万振雄;杨中强 |
地址: | 510308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侵权证据对比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主要用于显示信息和/或执行操作,该显示屏幕面板可以应用于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的显示屏;显示屏幕面板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其他视图。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产品的图形用户界面为侵权证据相似比对软件的界面,该软件用于权属作品的辅助认定、证据相似度比对、证据信息查看等。主视图为原告权利图片上传的界面,点击主视图中的指定位置并上传“原告权利图片”或将“原告权利图片”拖拽到主视图中的指定位置进入到界面变化状态图1; 界面变化状态图1为 上传“原告权利图片”后的显示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1中的左侧显示出原告权利图片,点击界面变化状态图1中右侧的指定位置并上传“被告侵权图片”或将“被告侵权图片”拖拽到界面变化状态图1中右侧的指定位置进入到界面变化状态图2;界面变化状态图2为 上传“被告侵权图片”后的显示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2中的左侧显示出原告权利图片,界面变化状态图2中的右侧显示出被告侵权图片,点击界面变化状态图2中间的“证据比对计算”进入界面变化状态图3;界面变化状态图3为侵权分析对比结果的显示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3的顶部显示出侵权对比分析结果,界面变化状态图3的底部的左侧显示出原告权利图片,界面变化状态图3的底部的右侧显示出被告侵权图片;界面变化状态图4为在界面变化状态图3中下拉界面后显示的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4的左侧显示出原告权利图片的相关信息,界面变化状态图4的右侧显示出被告侵权图片的相关信息;界面变化状态图5为在界面变化状态图4中下拉界面后显示的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5的左侧显示出原告权利图片的相关信息,界面变化状态图5的右侧显示出被告侵权图片的相关信息;界面变化状态图6为界面变化状态图3使用状态下下拉之后的完整界面。界面变化状态图7是点击界面变化状态图3中的原告权利图片“裁剪”按钮后的显示界面。 | ||
搜索关键词: | 侵权 证据 对比 图形 用户界面 显示 屏幕 面板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互联网法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互联网法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030802197.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手提包(A86368)
- 下一篇:手提包(动感)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