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刷脸支付方法、装置和刷脸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1407125.2 | 申请日: | 2021-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66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郑丹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焦志刚 |
地址: | 310007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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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刷脸支付方法、装置和刷脸设备,其中,上述刷脸支付方法中,重力传感器设置在车辆的上车台阶处,并且,重力传感器与上车门之间的距离相较刷脸设备更近。这样,在车辆到站,有用户上车时,只要用户踏上上车台阶,重力传感器就可以检测到重力传感器上的重力发生变化,当重力传感器上的重力发生变化时,重力传感器向刷脸设备发送触发信号,之后,刷脸设备才启动摄像头,获取摄像头采集的用户的脸部图像,最后根据上述脸部图像,从上述用户的支付账户中扣除用户本次乘坐上述车辆的费用,从而可以避免在车辆满载或有人滞留在刷脸设备前时,刷脸设备一直无差别启动刷脸识别,可以有效降低无意愿刷脸的浓度,降低误识别风险。 | ||
搜索关键词: | 支付 方法 装置 设备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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