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带根部二次风的煤粉预燃室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85100045 | 申请日: | 1985-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0045B | 公开(公告)日: | 1986-12-31 |
发明(设计)人: | 曾瑞良;徐旭常;李自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上海吴泾电厂 |
主分类号: | F23D1/02 | 分类号: | F23D1/02 |
代理公司: | 清华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邸更岩 |
地址: |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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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带根部二次风的煤粉预燃室旋流燃烧器,它是在原煤粉预燃室旋流燃烧器的基础上,增加了根部二次风结构。即在预燃筒圆锥端部增加了一股贴壁环形二次风,其风速大于40米/秒,风量占总风量的50~70%。采用该装置能使预燃室在长期运行中不积粉、不结渣;改型后的煤粉预燃室燃烧器既可作为点火燃烧器,又可在长期运行中作为低负荷助燃或连续运行的主燃烧器,因而节油效果大幅度提高;此燃烧器还可降低排烟中的NOx含量。 | ||
搜索关键词: | 根部 二次 煤粉预燃室 燃烧 | ||
【主权项】:
一种由一次风喷口〔1〕,出口二次风喷口〔2〕,根部二次风喷口〔3〕和预燃筒〔4〕组成的煤粉预燃室旋流燃烧器,其根部二次风喷口〔3〕设在预燃筒〔4〕锥体端部贴壁处,且由单独的风管〔6〕引入单独的风室〔7〕,其出口风速大于40米/秒,其特征在于根部二次风喷口〔3〕为环形喷口,在上述风速下,风量达到总风量的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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