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由铁或钢冶炼中产生的含铁尘末处理法无效
申请号: | 85104999 | 申请日: | 1985-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4999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1-14 |
发明(设计)人: | 霍卡阿 | 申请(专利权)人: | 佩尔特荷派卡斯 |
主分类号: | C22B1/00 | 分类号: | C22B1/00;C22B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罗宏,刘元金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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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从炼铁或炼钢所产生的含铁尘末中回收铁的方法,将存在于上述尘末中的铁和二价金属溶解在酸里。继而在溶液中加一种碱性物质或氨,将pH值调节到5-8,使铁沉淀,从而将铁回收并再使用。利用络合剂使锌、镉和铅等二价金属离子变为可溶性络合物。较好的络合剂是聚胺类,三亚乙基四胺是锌的最佳络合剂。将同一溶液分离一次以上,使最后的溶液中含有相当大量的锌、镉或其他二价金属,用煮沸或沉淀法分离。通过降低pH值或将溶液碱性并蒸馏,回收络合剂。 | ||
搜索关键词: | 冶炼 产生 含铁尘末 处理 | ||
【主权项】:
1、一种处理铁或钢冶炼时所产生的含铁尘末的方法,处理时将含铁尘末放在一种酸中溶解,掺入一种络合剂,把存在于形成溶液中的二价中间金属离子,转变为一种络合物。铁在溶溶中沉淀后将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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