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线虫的液体培养无效
申请号: | 85107423.5 | 申请日: | 1985-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09899B | 公开(公告)日: | 1990-10-10 |
发明(设计)人: | 加里·爱德华·佩斯;威尔弗雷德·格罗特;戴维·爱德华·皮特;贾尼斯·玛格丽特·皮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澳洲生物科技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K67/00 | 分类号: | A01K6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姜建成,卢新华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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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昆虫致病性线虫可用作生物杀虫剂来防治某些害虫。至今在商业上使用线虫生物杀虫剂由于不能大规模培养和生产线虫而受到限制。现已发现,只要小心控制某些参数,昆虫致病性线虫可以用液体培养于发酵罐中进行大规模培养。特别是发现,如果尽量减低剪力并小心控制充气和搅动,便可使线虫及其共生细菌的生长最佳化。 | ||
搜索关键词: | 线虫 液体 培养 | ||
【主权项】:
1.一种大规模液体培养昆虫致病性线虫,以生产高浓度的较纯的传染期线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培养条件为:剪力小于1.0米/秒,但仍允许适度的搅动、气体交换和线虫悬浮,并在整个细菌接种物制备和线虫培养过程中保持无菌条件,以防止不期望的微生物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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