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煤的液化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5107623 | 申请日: | 1985-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7623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4-08 |
发明(设计)人: | 福山辰夫;冈田敏彦;森口三昔;神谷佳男;小方英辅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钢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0L9/04 | 分类号: | C10L9/04;C10L9/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陈季壮,罗英铭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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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当使用低品位铁矿石作为煤的液化催化剂时,为了提高它的催化活性,它要经过以下一种或两种以上并用的处理,如还原处理,热处理或长时间的水洗处理或在水中浸泡处理,以便在使用前,除去其中对催化剂有害的物质。当使用高品位铁矿石时,它首先要用一氧化碳气体进行还原,然后才能做为催化剂使用。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在高温、高压及煤液化催化剂的催化条件下,将氢加入煤中,使煤液化,再把经氢化的煤放入专用于液化的溶剂之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已经经过催化活性改善处理的低品位铁矿石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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