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包头笔尖无效
申请号: | 86207707 | 申请日: | 1986-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86207707U | 公开(公告)日: | 1987-07-29 |
发明(设计)人: | 谭宝根;叶惠民;唐邦华;洪奕安;翟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金笔总厂 |
主分类号: | B43K1/02 | 分类号: | B43K1/02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 代理人: | 季晟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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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自来水笔的包头笔尖,它是由金属笔尖(1)和塑料尖套(2)一起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成为笔尖和尖套连接的包头笔尖。笔尖(1)的内壁或边缘至少有二个以上与内壁成70-110度的小脚(3)。以改变传统的生产工艺,并坚固耐用,保证书写更为流畅。 | ||
搜索关键词: | 包头 笔尖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自来水笔的包头笔尖,其特征在于由金属笔尖(1)和塑料尖套(2)连接而成一个整体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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