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锦纶66纤维的抗静电技术无效
申请号: | 87100253.1 | 申请日: | 1987-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06309B | 公开(公告)日: | 1990-01-03 |
发明(设计)人: | 张连琨;赵焕金;孙德东;马运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营口化纤厂 |
主分类号: | D01F1/09 | 分类号: | D01F1/09;D01F6/09 |
代理公司: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长敏 |
地址: | 辽宁省营口***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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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锦纶66纤维抗静电技术,是用分子改性的方法使纤维获得永久性抗静电性能,其技术关键是抗静电剂的选择及其与聚已二酰已二胺共聚的反应条件。为控制聚合物分子量的过快增长,加入了适量的分子量稳定剂。本发明可在现有锦纶66连续缩聚、纺丝生产上实施,不改变流程、不增加设备,只将纺丝温度下调5-8℃,或8-12℃即可。产品成本与原纤维相近,其抗静电性能具国际水平,物理机械指标优于国外同类产品。 | ||
搜索关键词: | 锦纶 66 纤维 抗静电 技术 | ||
【主权项】:
1、锦纶66纤维的抗静电技术,需要加入一定数量的抗静电剂,其特征是加入反应型抗静电剂、并以物料重量的1-6%、最佳为2-3%的量注射加入到锦纶66纤维生产线中,抗静电剂的复配组份为(当抗静电剂加入量为3%时),已二酸聚乙二醇磷酸酯70-75%无离子水25-30%醋酸1.75-1.875%各组份总和为100%(重量)物料、抗静电剂、醋酸三者比例要适当,如抗静电剂的加入量分别为物料重量的2%、3%,则醋酸的加入量分别为抗静电剂重量的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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