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气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7100906.4 | 申请日: | 1987-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05535B | 公开(公告)日: | 1989-10-25 |
发明(设计)人: | 新宫令也;谏早司;浜田滋;荒堀强;日野正夫;米田健一;三宅正一;尾谷英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01D53/34 | 分类号: | B01D53/3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全菁,吴大建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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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将燃煤烟气送入干式脱硝装置去除氧化氮,然后在后侧设置干式电除尘装置和湿式排烟脱硫装置以进行除尘的烟气处理方法,其特征是往该干式脱硝装置和该干式电除尘装置之间的烟气中喷入含调质剂的溶液,使其固态干燥物同灰尘一起捕集在该干式电除尘装置中。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将燃煤烟气送入干式脱硝装置去除氧化氮然后在后侧设置干式电除尘装置和温式排烟脱硫装置,进行除尘的烟气处理方法,其特征是,在上述干式电除尘装置入口的烟道(9)中,喷入含有钠化合物的调质剂含有液,且其喷液量为能使烟气的温度降低15℃以内,将干燥固形物同灰尘一起被捕集在该干式电除尘装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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