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无效
申请号: | 87217520 | 申请日: | 198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87217520U | 公开(公告)日: | 1988-11-16 |
发明(设计)人: | 黄良夫;彭兆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市中医院;浙江省假肢工厂 |
主分类号: | A61F5/04 | 分类号: | A61F5/04;A61B17/56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洪新 |
地址: |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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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空气压缩机、气囊、阀门、气垫床和三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囊相通,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阀门还安装在一控制台上。使用该器械治疗脊柱压缩性骨折患者时,病人无须预先麻醉,治疗时无痛苦,复位效率高,效果可靠。配用支具固定治疗,有效治愈率达95%以上。此外,该器械结构极为简单,制造成本和售价均可低于现有设备。 | ||
搜索关键词: | 脊柱 压缩 性骨折 复位 | ||
【主权项】:
1、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气源、气囊和至少一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气源和气囊相通,并且通气管或气囊上制有至少一个阀门,利用气囊的充气和放气,来实现对脊柱的拉伸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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