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辊式破碎机的液压调整和保险机构无效
申请号: | 88216691.3 | 申请日: | 1988-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977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8-02 |
发明(设计)人: | 金秀浩;王增旭;常喜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重型机器厂 |
主分类号: | B02C4/32 | 分类号: | B02C4/32 |
代理公司: |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侯志奇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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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矿山机械行业物料破碎机中的液压调整和保险装置。整个机构由液压缸和液压系统两大部分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它具有液压调整和保险功能,不仅能通过液压系统原理实现排矿口的调整,又能通过单向截流阀和蓄势器实现“过铁”保险。还利用平衡缸实现活动辊子的同步平移。它调整省力省功,操作方便安全,辊套磨损均匀,寿命长,是一种理想的辊式破碎机的调整和保险机构。 | ||
搜索关键词: | 破碎 液压 调整 保险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矿山机械行业中辊式破碎机的液压调整和保险机构,它由液压系统和液压缸两大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它的液压系统除具有单向阀、换向阀、溢流阀和截止阀外,还有高压溢流阀、压力表、蓄势器和单向节流阀,它的液压缸中间用环形隔板将推动缸和平衡缸隔开,且在环形隔板处用螺钉将两缸法兰把合在一起成为组合缸,其中间贯通整体柱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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