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校正蓝视症的眼内透镜的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9104905.3 | 申请日: | 198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69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3-20 |
发明(设计)人: | 大长正典;横山雄一;土屋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谷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C7/04 | 分类号: | G02C7/04;G02B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罗才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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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制备可校正蓝视症眼内透镜的方法,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将聚合反应后可形成透明透镜材料的单体聚合,得到一种眼内透镜,聚合时要加入的其它基本组分为至少一种黄色、黄褐色或桔黄色的着色剂和聚合引发剂,可选择的组分为紫外线吸收剂和可交联单体。用本发明方法制得的眼内透镜的光吸收特性与人眼晶状体的光吸收特性相近,并可有效地校正蓝视症。 | ||
搜索关键词: | 校正 蓝视症 透镜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用单体浇铸聚合法制备可校正蓝视症眼内透镜的方法,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将单体溶液浇铸到模具中,密封该模具并进行聚合反应;该单体溶液含有至少一种聚合反应后可形成透明透镜材料的单体,至少一种选自黄色、黄褐色和桔黄色的着色剂,以及聚合引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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