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溶剂结晶法制取精萘工艺无效
申请号: | 89105168.6 | 申请日: | 1989-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76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21 |
发明(设计)人: | 马红龙;赵树昌;王禹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红龙 |
主分类号: | C07C15/24 | 分类号: | C07C15/24;C07C7/14 |
代理公司: |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刁佩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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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溶剂结晶法制取精萘工艺、它是以焦化厂、煤气厂的废萘渣或焦油渣(又称黑渣)为原料,经加温蒸馏截取馏分为工业萘的部分,再与溶剂混溶加温溶解,全溶后逐渐降温至室温,重新结晶,再经分离、干燥制成产品精萘。也可直接采用工业萘或生产工业萘过程中排出的水萘作提取精萘的原料。该工艺设备简单,操作容易,周期短,产品质量稳定,无环境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溶剂 结晶 法制 取精萘 工艺 | ||
【主权项】:
1、一种溶剂结晶法制取精萘工艺,其特征是所用原料为萘渣或焦油渣,蒸馏截取210~230℃时的馏分,也可直接采用工业萘或水萘,将回收的馏分或工业萘、水萘置入反应釜内,再加入有机溶剂,其用量与原料用量的重量比为2.5~3.5∶1,加温至70~80℃,使全部原料溶解,然后逐渐降温至30~15℃,重新结晶,再进入离心机分离,将分离出的溶剂回收再用,分离出的精萘干燥后即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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