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木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9109222.6 | 申请日: | 1989-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73B | 公开(公告)日: | 1992-12-30 |
发明(设计)人: | 段尔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段尔焕 |
主分类号: | B27N3/02 | 分类号: | B27N3/02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行建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能代替天然木材使用的人造材料及其制造方法。该产品以草本植物碎粒或其他含植物纤维的物料碎粒作为骨料,以皮胶液或碱性皮胶液作为骨料的有机粘结剂,以标号不低于400的水泥作为填料和无机胶凝材料,以甲醛作为有机粘结剂的防水剂和固化剂,根据需要还可加入橡胶乳液作为水泥改良助剂,以及加入树脂乳液。本发明的显著优点是产品成本低,物理性能和加工性能都与天然木材接近,且制造工艺简单、不需加热加压,原料来源广。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 及其 制造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能代替天然木材使用的人造木,其特征在于:a.以草本植物碎粒或其他含植物纤维的物料碎粒作为骨料,以皮胶液或碱性皮胶液作为骨料的有机粘结剂,以标号不低于400的水泥为填料和无机胶凝材料,以甲醛作为有机粘结剂的防水剂和固化剂,b.失水前各组分的重量份额为:骨料1份,浓度为10~25%的皮胶液或含3~8%皮胶和加有7~15%重量的生石灰的碱性皮胶液0.8~1.6份,水泥1.25~2.5份、浓度为40%的甲醛水0.0005~0.015份或含甲醛量与此相当的相应份额的甲醛水、水0.6~1.3份。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段尔焕,未经段尔焕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89109222.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统计测量方法和使用该方法的电信系统
- 下一篇:型体造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