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与平面电视兼容的立体电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0103070.8 | 申请日: | 1990-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80A | 公开(公告)日: | 1990-11-21 |
发明(设计)人: | 李维纲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维纲 |
主分类号: | H04N15/00 | 分类号: | H04N15/00 |
代理公司: | 水利电力部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成华 |
地址: | 725011 陕西省水***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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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立体电视系统。与现行立体电视系统比较,其优点是能在无视具大视场条件下,使人观察到类似全息效果的彩色电视场景;而且,该系统能与现行平面电视系统兼容。该系统是以在现有电视摄象部分增加一个获取象素对应之光源点距摄象机距离(简称象素距离)信息的装置;在显示终端,增加一个受象素距离信息控制的装置实现的。 | ||
搜索关键词: | 平面 电视 兼容 立体电视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可与平面电视兼容的立体电视系统。其特征是:其摄象部分附加有定向能束扫描测象素距离(即象素点对应之光源点与摄象机之间距离)装置,或由立体象对中解出象素距离的装置,或变动挡光片法测象素距离装置;或其信息传输部分除向收信、显示部分传送普通电视的一个画面信息之外,另外加传了一路象素距离信息;或其显示终端附加有用象素距离信息控制虚光点(或实光点)与光具焦面间距离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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