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花炮及制造方法和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1104680.1 | 申请日: | 1991-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093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1-22 |
发明(设计)人: | 赵子刚;张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惠明;赵子刚 |
主分类号: | F42B4/24 | 分类号: | F42B4/24;F42B4/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30009 山西省***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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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对中国专利申请号为91102555.3的改进。其特点是导火索壳的横断面为矩形,故它与炮壳的连接强度提高。其制造设备至少由成型、装药丸,封闭发射口三个装置组成一个生产流水线。它采用注塑成型法,模具中有相应的导火索插芯和炮壳插芯。在生产过程中,花炮壳整体呈竖立状态,发射口是朝上的,封闭发射口的封闭与烘干一次完成,并有封闭罩。其特点为全机械化封闭式安全生产,生产效率提高、质量有保证。 | ||
搜索关键词: | 花炮 制造 方法 设备 | ||
【主权项】:
1、花炮,特别是成串的花炮,它的导火索壳与炮壳为一个整体,二者的内腔相通,炮壳上至少有一个发射口,其特征在于导火索壳的横断面为矩形、方形或椭圆形,其中心有可装引火药的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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