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洁雾无效
申请号: | 91106943.7 | 申请日: | 1991-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406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9-16 |
发明(设计)人: | 尹长斌;宋红燕;吴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经济特区宁珠日用化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16 | 分类号: | A61K7/16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周新亚 |
地址: | 519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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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主要由乙醇、表面活性剂、薄荷脑、香精、丝肽液及蒸馏水组成的口洁雾液体和带有喷雾装置的瓶子组成。对口腔具有去污、除臭、杀菌和营养保健等作用,安全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方便,喷入口腔的雾状液体不需吐出也不需嗽口,保持时间长,效果好,是理想的口腔卫生保健用品。 | ||
搜索关键词: | 口洁雾 | ||
【主权项】:
1、一种口洁雾主要由乙醇、表面活性剂、薄荷脑、香精、丙三醇及蒸馏水组成的液体和带有喷雾装置的瓶子组成,其特征在于液体中含有丝肽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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