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卫生牙签筷无效
申请号: | 91217672.5 | 申请日: | 1991-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9506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3-25 |
发明(设计)人: | 韩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明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A47G21/12 |
代理公司: | 吉林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家胜 |
地址: | 132011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卫生牙签筷,使筷子和牙签结合为一体。它包括有可分离的箸体和箸帽,其中心部可容纳一牙签,使用牙签时可拽开箸体或箸帽将牙签取出即可。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一物多用、成本低,卫生雅观是理想的餐具。 | ||
搜索关键词: | 卫生 牙签 | ||
【主权项】:
一种卫生牙签筷其特征是一柱型可分离的箸体(1)和箸帽(2)在其结合部端的中心部有与牙签(3)相应形状的牙签腔(4),牙签(3)可嵌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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