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化石油气灯无效
申请号: | 91229421.3 | 申请日: | 1991-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128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7-15 |
发明(设计)人: | 王绵义;张国梁;陆士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金属压铸厂;汕头经济特区建元燃气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H1/00 | 分类号: | F21H1/00;F21V36/00 |
代理公司: | 三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黎光 |
地址: | 515834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化石油气灯,包括有气罐、灯体、气阀及电子打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气阀上端联接有混合室,该混合室带有四个透气孔,气阀喷嘴置位于混合室内,燃烧器上半部带有透孔外罩有纱罩,下半部有一段金属板内凹,内凹处外罩有一层不锈钢金属网。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气体燃烧充分,发光亮度好,燃烧器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适用于无电源的地方照明。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 石油气 | ||
【主权项】:
1、一种液化石油气灯,包括有液化石油气罐1、气阀2、电子打火装置20和灯体,灯座则由气罐1构成,该液化石油气罐1的出口处带有一单向阀,其特征在于:气阀2上端的出口处螺接于混合室8,该混合室8为一呈中空状的柱体,其周壁上均匀分布有四个进气孔9,气阀2的喷嘴7置位于混合室8内;混合室8的进气孔9直径为4~6毫米,喷嘴7直径为0.1~0.3毫米;混合室8的出口直径小于混合室8的混合腔直径,混合室上端联接有燃烧器17,该燃烧器17由两半圆形金属板31、32铆合而成,其上半部分布有透孔,外罩有纱罩18;在燃烧器17下半部一段金属板向内凹,内凹处上、下两端带有裂口,在燃烧器17的该内凹段外履有一层不锈钢金属网19;气罐1罐体直径大于罐体高度。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汕头金属压铸厂;汕头经济特区建元燃气具有限公司,未经汕头金属压铸厂;汕头经济特区建元燃气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1229421.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发动机油用磁力净化油标尺
- 下一篇:弹簧助力跷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