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凝胶材料无效
申请号: | 92100244.0 | 申请日: | 1992-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63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24 |
发明(设计)人: | S·H·艾斯凯瑞;S·C·姜;H·H·奈德林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皮尔金顿巴尼斯欣迪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04 | 分类号: | G02B1/04;C08F246/00;C08F220/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嘉扬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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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适用于眼科器件,诸如接触透镜,眼内透镜和其它医疗与非医疗器件的聚合物制品。该制品由带有预定比例的一类含溶剂可分解基团的重复单元和各种所需要的亲水性重复单元的共聚物组成。该共聚物的力学性能稳定,形成的聚合物制品的尺寸能够得到控制。本发明生成的亲水性制品特别适用在那些有必要减小和尽可能消除由于吸水性等导致的聚合物制品的应力与形变的应用场合。 | ||
搜索关键词: | 凝胶 材料 | ||
【主权项】:
1.一种聚合物制品,至少其一部分是由含水在5-95%(重量)之间的水凝胶组成的,该水凝胶是由一种能经溶剂分解和水合作用而形成水凝胶的共聚物构成;该共聚物经这种处理后,经历在20%收缩和40%膨胀间的体积变化,该共聚物由选自两种或多种第Ⅰ类单体,一种或多种第Ⅱ类单体组成,其中第Ⅰ类单体各有一个或多个可取代的离去基团,该基团可借助溶剂分解,脱除,第Ⅱ类单体各为不含这种可取代离去基团的烯属不饱和单体;共聚物中存在的两类单体的重量要这样地选定,以使第Ⅰ类单体的量占共聚物重量的5-95%,第Ⅱ类单体的量占共聚物重量的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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