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磷灰石生产骨灰瓷的工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2112000.1 | 申请日: | 1992-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916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6-09 |
发明(设计)人: | 卫明刚;李绍锦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营四川省汉源县瓷厂 |
主分类号: | C04B33/24 | 分类号: | C04B33/24;C04B33/02;C04B33/13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雅安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付世威,陈德文 |
地址: | 6253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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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利用磷灰石生产骨灰瓷的工艺方法,它涉及瓷器技术领域。它是将天然磷灰石直接加入不含有骨灰的生产骨灰瓷所需要的原料配料中,用以替代骨灰,采用通常工艺方法进行,素烧温度控制在1240℃—1260℃;各种原料的组分为(重量%)磷灰石35—60%、滑石2—5%、石英10—15%、长石8—13%。生产的骨灰瓷白度达到65—85%。具有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原料来源广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磷灰石 生产 骨灰 工艺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利用磷灰石生产骨灰瓷的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磷灰石直接加入不含有骨灰的生产骨灰瓷所需要的原料配料中,再经球磨、过筛除铁、压滤、粗炼、陈腐、精炼、成型、干燥、修坯后,置于1240℃-1260℃温度下素烧,再予抛光上釉、低温釉烧、彩烤工艺程序:上述配料中各种原料的组份是:磷灰石35-60%、滑石2-5%、石英10-15%、长石8-13%、其余为粘土(以其重量%计)。上述磷灰石的化学成份范围是:P2O530-41%、CaO50-60%、Fe2O3与TiO2总含量小于0.5%(以其重量%计)、Gr含量小于50PPM(以其重量百万分之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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