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鞋眼和合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2228308.7 | 申请日: | 1992-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329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5-05 |
发明(设计)人: | 翁德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翁德崇 |
主分类号: | A43D100/00 | 分类号: | A43D10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5016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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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鞋眼和合设备,适用于制鞋业和合双面鞋眼工序,包括底座支架部分、模具及模座部分、推槽部分、主轴、蜗轮及滑轮部分、分件箱部分、左漏斗及流道部分、右漏斗及流道部分,由于左、右漏斗采用在底盘与漏斗体一漏斗盖板组件之间设置转盘、漏斗体与转盘之间留有可调节缝隙的结构,工作时不会挤压鞋眼而使鞋眼变形或磨损,并可适合于各种规格鞋眼的和合。 | ||
搜索关键词: | 和合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鞋眼和合设备,包括:底座支架部分、模具及模座部分、推槽部分、主轴、蜗轮及滑轮部分、分件箱部分、左漏斗及流道部分、右漏斗、及流道部分,模具及模座部分处在底座支架部分的上面,推槽部分处在模具及模座部分的前面位置,主轴、蜗轮及滑轮部分处地模具及模座部分的上方,分件箱部分处在主轴蜗轮及滑轮部分的前端,分件箱部分的上模与模具及模座部分的下模处在同一轴线上,左漏斗及流道部分与右漏斗及流道部分分别处在主轴、蜗轮及滑轮部分的左右两侧,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左、右漏斗均由底盘(43)、转盘(44)、漏斗体(47)、漏斗盖板(48)、漏斗皮带轮(41)与轴(42)构成,底盘(43)与轴(42)之间可相对转动,漏斗体(47)与漏斗盖板(48)之间由连接件连为一体、并由漏斗盖板(48)通过连接件设置在轴(42)上,在底盘(43)与漏斗体(47)一漏斗盖板(48)组件之间设置转盘(44),转盘(44)通过连接件固定在轴(42)上,转盘(44)与漏斗盖板(48)之间由连接件连接,转盘(44)与漏斗体(47)之间留有一缝隙,在轴(42)上还设置有漏斗皮带轮(41),流道(53)设置在底盘(43)的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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