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乒乓球对练板无效
申请号: | 92233959.7 | 申请日: | 1992-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334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5-19 |
发明(设计)人: | 李德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德光 |
主分类号: | A63B69/00 | 分类号: | A63B69/00;A63B5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50003 贵州省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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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体育辅助训练器械,是一种乒乓球对练板。公知乒乓球台进行乒乓球训练时需有陪练。本实用新型由一个按乒乓球拍制作原理制作而成的对练板和一个对练板固定装置及一个对练板角度调角件组成。使用时,只需将对练板固定在公知乒乓球球台上调节对练板角度,即可单人进行各种训练、双打训练及大运动量训练,而勿需人陪练。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外形美观,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易于生产和普及。 | ||
搜索关键词: | 乒乓球 | ||
【主权项】:
1、一种乒乓球对练板,其特征在于:按乒乓球拍制作原理,由用木质板或胶合板、塑料板等材料制作的对练板底板(1),用具有不同弹性厚度海绵体(2)与具有不同旋转功效的一定形状、大小的胶颗粒橡胶皮(3)制作的对练板板面(2)、(3),对练板固定连接装置(4),可任意调整a角的调角件(5)组成,并与国际标准乒乓球台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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