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释羟可酮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3106378.7 | 申请日: | 1993-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65307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08 |
发明(设计)人: | 本杰明·奥什拉克;马克·切幸;约翰·约瑟夫·明诺古;罗伯特·法朗西斯·开古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罗赛铁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85 | 分类号: | A61K31/485;A61K9/22;A61P25/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惠中 |
地址: | 卢*** | 国省代码: | 卢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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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基本上减少止痛所需每日剂量范围的方法,它包括给病人口服固体控释制剂10至40mg,在服用后2-4.5小时该制剂给出平均最大血药浓度6至60mg/ml,每12小时重复服用以达稳定状态后,10-14小时内达到羟可酮平均最小的血药浓度为3至30ng/ml。口服160mg羟可酮或其盐,服用后2-4.5小时达到平均最大血药浓度约240ng/ml,每12小时重复服用以达稳定状态后,10-14小时内达到羟可酮平均最小的血药浓度为120ng/ml。 | ||
搜索关键词: | 控释 羟可酮 组合 | ||
【主权项】:
1.一种适合每12小时给药的口服控释基质的剂型,所述的剂型包括:10-160mg分散在控释基质组合物中的羟可酮或其盐,所述的控释组合物选自:i)5-25重量%丙烯酸树脂和8-40重量%至少一种C12-36的脂族醇;ii)5-25重量%羟乙基纤维素和20-50重量%至少一种C12-36 脂族醇;或iii)5-25重量%羟乙基纤维素、至少一种C12-36脂族醇,和至少一种选自聚丙二醇和聚乙二醇的聚亚烷基二醇,其中脂族醇和聚亚烷基二醇的总重量是20-50重量%;所述的羟可酮或其盐占所述剂型的1.18-16重量%,所述的控释组合物占所述剂型的84-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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