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海草纤维的制作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3111218.4 | 申请日: | 1993-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164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08 |
发明(设计)人: | 刘宗印;汪运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主分类号: | D21C3/02 | 分类号: | D21C3/02;D21C3/06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学民,崔民海 |
地址: | 250013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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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天然海洋草本植物(海草EOSteraCaespitosaMiki)为原料,制取纤维素的工艺方法。其技术要点是海草原料经清理后,与一定量的蒸煮液一起加入到蒸煮设备中蒸煮2~4小时,其蒸煮温度为116~133℃,压力为0.8~2kg/cm2,将蒸煮出来的海草纤维洗涤,漂白、再洗涤、脱水干燥即成海草纤维的成品,由于制取的海草纤维及制品有良好的吸湿性和抗腐蚀性,它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有多种用途。 | ||
搜索关键词: | 海草 纤维 制作 工艺 | ||
【主权项】:
1、海草纤维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它以天然的海草为原料,该海草原料经清理后,加入蒸煮液进行蒸煮,其蒸煮液为氢氧化钠的水溶液或者是氢氧化钠和亚硫酸钠混合物的水溶液;若蒸煮液为氢氧化钠的水溶液,其氢氧化钠的用量为海草原料重量的5-15%,氢氧化钠与水的重量比为1∶(10-30);若蒸煮液为氢氧化钠和亚硫酸混合物的水溶液,其氢氧化钠和亚硫酸钠的用量分别为海草原料重量的0.8-1.5%和8-15%,其氢氧化钠和亚硫酸钠的混合物与水的重量比为1∶(10-30);海草原料与蒸煮液在蒸煮设备中的蒸煮时间为2-4小时,蒸煮温度为116-133℃,压力为0.8-2Kg/cm2,将蒸煮出来的海草纤维洗涤、漂白、再洗涤、脱水干燥后即成海草纤维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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