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工程中含有害气体的空气净化剂无效
申请号: | 93117911.4 | 申请日: | 1993-10-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56C | 公开(公告)日: | 1996-10-09 |
发明(设计)人: | 侯立安;李官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01D53/34 | 分类号: | B01D53/34;B01D53/02;B01D53/48;B01D53/54;B01D53/6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国权 |
地址: | 10001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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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地下工程中含有害气体的空气净化剂,包括脂肪酸锌盐、钠石灰、聚乙烯醇、羧甲基纤维素和水,对SO2、NO2、CO2、NH3、H2S和三种有机硫化物等有害气体有显著的净化作用,尤其是对CO2的净化效果更为显著,且具有原料易得,制备简便,耐贮存、效果好、使用安全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工程 有害 气体 空气 净化剂 | ||
【主权项】:
一种地下工程中含有害气体的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脂肪酸锌盐,钠石灰,聚乙烯醇,羧甲基纤维素和水,各组份含量[重量]如下:脂肪酸锌盐43-46%,钠石灰18-21%,聚乙烯醇0.2-0.4%,羧甲基纤维素1.5-1.7%,水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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