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遗体冷藏柜无效
申请号: | 93232805.9 | 申请日: | 1993-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221963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3-13 |
发明(设计)人: | 何金顺;刘国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金顺;刘国霖 |
主分类号: | A61G17/00 | 分类号: | A61G17/00;A01N1/00;F25D19/00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陆霖 |
地址: | 350007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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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一次性遗体冷藏柜,它涉及丧葬用品,尤其是属于一次性使用的遗体冷藏柜;它是由在存放柜(4)上放有透明罩(3),在存放柜(4)前端开有孔道(41)与制冷系统(1)相连,制冷系统(1)上接有除雾装置(2),并且除雾装置(2)是放置于透明罩(3)的前端面上方所组成。其优点在于由于采用制冷系统,因此可使冷藏柜内的温度保持在1-5℃范围内,可使存放的遗体不变形,能基本保持原貌,便于来人瞻仰,并能保持环境的干净。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遗体 冷藏柜 | ||
【主权项】:
1、一次性遗体冷藏柜,它是由制冷系统(1)上接有除雾装置(2)所组成,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在存放柜(4)上放有透明罩(3),在存放柜(4)前端下沿开有孔道(41)与制冷系统(1)相连,并将除雾装置(2)放置于透明罩(3)的前端面上方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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