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CATV电话通讯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4111623.9 | 申请日: | 1994-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170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7-12 |
发明(设计)人: | 罗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大渡口天云科技开发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0 | 分类号: | H04N7/10;H04M11/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小红 |
地址: | 63008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是在有线电视网络系统空闲频带中将其现有双向技术和无线通信跳频技术进行结合构成的。它主要由视话交换中心接口,频率交换,双向放大,视话终端,电视机,电话机等组成,电视信号单向传输,电话信号双向传输。用户只要安装本发明用户视话终端和电话机,就可以既打电话又看电视,且两者互不干扰。本发明系统适用于任何有线电视网,特别适合于宾馆,饭店大楼房间电话和半径10公里的城镇、乡村居民住宅群、商业、工业区。 | ||
搜索关键词: | catv 电话 通讯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CATV电话通讯系统,系统包括闭路电视播放部分A,传输干线C和用户终端部分D,其中:传输干线由干线放大器C1,C2,用户分支分配器C3,C4构成,它们完成对视话交换部分输出或用户部分的终端输出的高频信号的传递;闭路电视播放部分A由频率混合器A,外来电视信号放大器A2,VV频率变换器A3,录相机A4,调制器A5等组成;电视信号由电视播放部分A中的频率混合器A1输出;用户终端部分D中包括电话机D2和电视机D3,其特征在于:1)系统还包括视话交换部分B,它由上、下行频率变换器B1,外线接口电路B2,混合器B3,分配器B4,上、下行分波器B5构成;2)用户终端部分D中还包括视话终端D1;3)电视信号由A1输出后送往视话交换部分B中的上、下行分波器B5,由B5输送经传输干线部分C,至用户部分的视话终端D1,再由D1输送给电视机D3;4)电话呼出的上行信号由电话机D2经视话终端D1和传输干线部分C,至B部分的B5,由B5分离输送到分配器B4,经B4送往B1,再由B3送A1和B5变成下行信号,完成网内用户间的传递;或经B4送往B2,完成与网外的信号传递;5)由网外呼入的电话信号由B2输入经B3混合后送A1,由A1向B5输出,经传输干线C后由D1输送至电话机D2完成对网外电话信号的传递。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市大渡口天云科技开发公司,未经重庆市大渡口天云科技开发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4111623.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的发电动力装置
- 下一篇: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