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墓室无效
申请号: | 94214985.8 | 申请日: | 1994-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83404Y | 公开(公告)日: | 1994-11-23 |
发明(设计)人: | 大山正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山正宪 |
主分类号: | E04H13/00 | 分类号: | E04H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国权 |
地址: | 572019 海南省三亚*** | 国省代码: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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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由板式结构骨灰存放室和墓石组成的墓室。板式结构的骨灰存放室由前后壁板1、两侧壁板2依次组合成骨灰存放室的四壁,放置在基石7上,上面放置天板8。天板8上安置由铭碑石10、上台石11和下台石12构成的墓石。骨灰存放室的前壁板上开有骨灰存取口9a,骨灰存取口9a由盖板9封堵。骨灰存放室的四壁可以由带嵌槽4的壁板嵌合,也可由不带嵌槽的壁板拼合。本实用新型庄重、大方、稳定感强,并具传统习俗特色。 | ||
搜索关键词: | 墓室 | ||
【主权项】:
1、一种由骨灰存放室和墓石组成的墓室,其特征在于该墓室的骨灰存放室为板式结构;骨灰存放室的下面为基石,上面为天板;天板上面安置由铭碑石和台石构成的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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