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层楼房的排气道结构无效
申请号: | 94221501.X | 申请日: | 1994-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213780Y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9 |
发明(设计)人: | 林润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润泉 |
主分类号: | E04F17/02 | 分类号: | E04F1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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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层楼房的排气道结构,它主要由支管道[2]、并排设置在其两侧的第一主管道[1]、第二主管道[3]构成,在由相同于堵板[12]的各堵板隔开的各段支管道[2]与各楼层室内之间的管道外壁上,分别设置了各进气口[5]、[6]、[8]、[9],支管道[2]与各主管道之间的隔板上分别设置有各排气口[4]、[7]、[10]、[11]。采用此结构,减小了排气道对气流的阻力,使各楼屋室内的气体可以顺利排出。主要用于高层楼房的室内气体排放。 | ||
搜索关键词: | 高层 楼房 排气 结构 | ||
【主权项】:
1、一种高层楼房的排气道结构,包括主管道、支管道和进气口,所述主管道与支管道并排设置,其特征在于,每节排气道均由支管道[2]、第一主管道[1]和第二主管道[3]并排设置而成,所述第一主管道[1]、第二主管道[3]分别并排设置在支管道[2]的两侧,构成每节排气道的各段支管道[2]与相应楼层室内之间的管道外壁上,分别设置有第一进气口[5]、第二进气口[6]、第三进气口[8]和第四进气口[9],所述支管道[2]与第一主管道[1]之间的两段相互隔开的隔板上,分别设置有第二排气口[11]和第四排气口[10],所述支管道[2]与第二主管道[3]之间的相互隔开的两段隔板上,分别设置有第一排气口[4]和第三排气口[7],在支管道[2]中,各节排气道上设置进气口及相应排气口各段的两端,分别设置一个与堵板[12]相同的堵板,将进气口与相应排气口封闭在相应的各段支管道[2]中,或者在上述支管道[2]对应于各节排气道的各段中,分别在各自设置的进气口及相应排气口两者的上端或下端设置一个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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