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01227.4 | 申请日: | 1995-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010A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01 |
发明(设计)人: | 彭晓燕;孙吉民;徐勃 | 申请(专利权)人: | 彭晓燕;孙吉民 |
主分类号: | F23G5/02 | 分类号: | F23G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蒋旭荣 |
地址: | 101100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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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方法,它采用封闭式翻转炉排分层燃烧城市生活垃圾的方法,焚烧炉内上层垃圾的预热烘干、中层的焚烧和下层的冷却同时进行。该种方法使垃圾燃烧彻底、不易结焦,它充分利用了垃圾自身的热能,层层连续焚烧,垃圾焚烧渣可用于建材。本发明特别适用于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生活 垃圾 焚烧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燃料放于封闭焚烧炉焚烧室的炉排上,点燃燃料,垃圾(1)进入焚烧室均布在燃料上,在炉排下方鼓风,垃圾(1)在焚烧的同时,将上一层垃圾(2)预热烘干,待垃圾(1)彻底焚烧后到下一层冷却,并将进入焚烧室的垃圾(2)点燃,垃圾(2)焚烧的同时,将上一层垃圾(3)预热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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